关于2018-2019学年教师“青蓝工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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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分工会暨全体教职工:

    根据《“青蓝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稿)》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教师“青蓝工程”的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1.师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

2)具有中级职称,并任职三年以上或取得校级及以上职教能手(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3)个人参加技能大赛,获常州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参加省、市大赛获常州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市级及以上中心教研组组长、成员,在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2.工作未满三年(含三年)的教师,各系部必须要安排一位师傅引领。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师,根据自愿的原则,并由系部审核把关。

3.师徒结对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原则上实行一师一徒,特殊情况,一位师傅所带徒弟不得超过两位。

4.校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必须要带一位徒弟。

5.师徒双方须认真履行职责,被评为优秀师徒的,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

6.各系部于920日前,将师徒结对工作落实到位,由师徒到各系部签订协议(一式四份),并把名单和协议书交学校教学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和工会。由学校为师傅颁发聘书。

7.学校将定期评选青蓝工程优秀师徒。

8.教学和德育条线的青蓝工程的管理部门分别在教学科研处和学生工作处。

 

                  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       

          2018910